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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EMBA碩士班學位考(口)試通知

1.符合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規定者,得申請碩士學位考試。

2.欲申請口試者,請先進行口試登記:

https://www.cs.ntust.edu.tw/p/412-1102-10915.php?Lang=zh-tw

登記後,寄送口試說明文件電子檔給口試登記人。(口試相關規定有所變更,請勿使用舊版本說明文件及表單)

 

3.學位考試時間:114年10月1日~115年1月31日,本學期口試申請相關文件收件截止日期為115年1月21日。

4.辦理離校期限:依教務處114學年度行事曆公告為115年2月10日(二);為避免論文或文件疏漏影響您的時程,建議至遲請於9日(一)下午14:00前至系辦公室檢查辦理。

 

更新日期:1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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