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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論文專業度審查公告(112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依學校規定,自112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須於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或最遲於學位考試當學期全校加退選截止前將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送交系所審查是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未依系所規定期限送交系所審查確認與所屬系所專業領域相符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l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論文、指導教授資料輸入系統,登錄學位論文研究目的,印出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系辦公室。

l114-2收件期間:115年2月23日(一)至3月6日(五)上午11:00前止。

*依本系114年2月20日第331次系務會議決議,為加強同學依規範時程辦理,本系不開放加退選後至學期三分之二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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