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EMBA碩士班學位考(口)試通知
1.符合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規定者,得申請碩士學位考試。
2.欲申請口試者,請先進行口試登記:
https://www.cs.ntust.edu.tw/p/412-1102-10915.php?Lang=zh-tw
登記後,寄送口試說明文件電子檔給口試登記人。(口試相關規定有所變更,請勿使用舊版本說明文件及表單)
3.學位考試時間:115年4月1日~115年7月31日,本學期口試申請相關文件收件截止日期為115年7月21日。
4.辦理離校期限:115年8月31日;為避免論文或文件疏漏影響您的時程,建議至遲請於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4:00前至系辦公室檢查辦理。
更新日期:1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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